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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7   作者:   点击数:[]

各二级党组织、二级纪委:

中秋、国庆将至,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推动风清气正过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压实政治责任,严明纪律要求。各二级党组织要把坚守节点、纠治节日“四风”问题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实际行动,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作风建设,增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办法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各二级党组织及“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以优良党风持续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二是突出精准有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各二级纪委要准确把握中秋、国庆节日特点,结合本单位实际,综合运用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治有关问题。紧盯易发多发的顽瘴痼疾,深入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月饼、蟹卡蟹券、礼品礼金等问题,加强对厉行节约若干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和风腐一体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坚持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中秋、国庆假期是“四风”问题易发的节点,是检验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关口。校院两级纪委要积极协助党委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制度执行;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两节”期间“四风”问题线索,做到即收即办,不积压、不遗漏,对顶风违纪严查快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要强化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严于律己,带头纠“四风”树新风。

各二级纪委对“两节”期间“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迅速核查处置,并及时报送校纪委。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情况统计表,请于2022914日(星期三)中午12:00105日(星期三)1700前报送至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1-86658085

电子邮箱:jw@zcmu.edu.cn



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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