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办公室关于组织召开
2021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现就2021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析会时间
2022年1月底前完成。
二、分析会主要任务
(一)围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等进行分析,结合省委巡视、校内巡察发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整改对策。
(二)结合数字化改革和“最多跑一次”,对本单位职权和各岗位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小微权力清单及办学负面清单,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范措施。
(三)以浙江省清廉学校示范校创建为目标,围绕认定标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自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明确整改措施及示范校创建推进手段。
三、分析会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二级党组织、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各党支部和中层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和“两法一条例”,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文件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和清廉学校示范校创建目标,认真组织开好分析会。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年度考核。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组织、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分析,切实加强对分析会的组织领导,确保分析情况要透、查找问题要准、整改措施要实。对不按规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而导致本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规事件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三)扎实分析研判。各二级党组织、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各党支部、各中层领导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调研,认真查找问题,做好会前准备;会上党组织负责人要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中层领导干部要汇报职责分工范围内岗位职责和风险点梳理情况以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小微权力清单及流程图和办学负面清单。
四、其他
(一)学院(附属医院)中层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书面材料经所在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阅签后由各二级党组织归档留存;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中层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书面材料经所在支部书记阅签后送所在二级党组织归档留存。
(二)各二级党组织要事先报告分析会召开的具体时间,邀请联系校领导、联系校纪委委员参加;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可视情邀请分管领导参加;分析会后7天内向学校党委、纪委报送分析会书面报告;同时报送梳理后的小微权力清单及流程图和办学负面清单。
联系人:金艳茹,电话:86613517,邮箱:jw@zcmu.edu.cn。
浙江中医药大学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