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清廉校园”建设,根据学校《“清廉校园”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深化“清廉校园”建设推进方案》,现将2020年清廉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推进“清廉校园”建设,打造“清廉浙中”品牌,着力增强广大师生员工清廉意识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和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活动主题
践行“清廉校园”,打造“清廉浙中”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通过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引导本单位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廉洁从政从教从医从学。继续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学习宣传。
时 间:全年
责任单位:各学院党总支(附属医院党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各党支部
参与人员:各单位自定
(二)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组织重岗重职人员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法纪教育基地现场参观,引导重岗重职人员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刻对照、反躬自省,切实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时 间:另行通知
牵头单位:校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各学院党总支(附属医院党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各党支部
参与人员:另行通知
(三)开展领导干部讲廉洁党课活动。落实领导干部讲廉洁党课制度,在教职员工理论学习、学生始业毕业和日常教育、分党校教学之中分层分类开展党的纪律和廉洁教育。
时 间:各单位自定
责任单位:各学院党总支(附属医院党委)
参与人员:各单位自定
(四)开展“清廉”主题社会实践。组织暑期实践小分队或个人开展“清廉”主题实践调研活动,引导大学生走出校园找寻乡村、社区中的清廉文化,挖掘清廉故事,接受清廉教育,并将社会实践优秀清廉文化成果在校园中开展宣传。
时 间:另行通知
牵头单位:校团委
责任单位:各学院党总支(附属医院党委)
(五)开展“讲修养 讲道德 讲诚信 讲廉洁”主题教育活动。将清廉教育纳入新生始业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和其他各类学生教育培训体系中。在学生中广泛开展“讲修养 讲道德 讲诚信 讲廉洁”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班级、党团组织、学生社团等通过主题演讲、报告会、座谈、读书征文、文艺演出、主题团日、主题党日等形式,教育培养学生树立良好的清廉意识、养成良好的清廉习惯,以实际行动践行“清廉校园”。
时 间:10月中旬前
责任单位:各学院党总支(附属医院党委)
参与人员:全体学生
(六)开展廉洁文化月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自行开展各种主题突出、感染力强、具有教育意义的廉洁文化活动,形式不限。各单位廉洁文化月活动方案请于8月20日前报送校纪检监察室。
时 间:9月10日-10月10日
牵头单位:校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各学院党总支(附属医院党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各党支部
四、活动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清廉教育的重要性,将清廉教育作为“清廉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精心安排部署,扎实推动活动开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应充分利用本单位的资源,加强对清廉教育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做好活动宣传展示,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营造浓厚的清廉氛围。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立足自身特点,集思广益、大胆创新、丰富载体,精心组织好体现本单位特色的活动,不断推进“一院一品”清廉品牌,合力打造党风清明、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医风清廉、学风清新的“清廉校园”。
各单位开展各项清廉教育活动报道请及时报送校纪检监察室,活动总结请于10月20日前报送校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姜晓燕 金淑婷,邮箱:jw@zcmu.edu.cn,电话:86613530,86633032。
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6月3日